上海健康医学院外国留学生招生实施细则(2020年)

发布者:国际教育学院发稿时间:2020-08-01浏览次数:260

上海健康医学院外国留学生招生实施细则(2020年)

  

上海健康医学院外国留学生申请学习的途径、条件与期限

一、申请途径

1.通过留学上海网站(www.study-shanghai.org)申请。

2.直接与上海健康医学院国际教育学院外国留学生招收的老师联系咨询:老师或冯老师电话:021-65882336或021-65882387  电子邮件: liwq@sumhs.edu.cn

二、申请条件

(一)、学历生申请条件

1、本科生(中文授课)

具有高级中学毕业的学历,身体健康,年龄在16岁以上,35周岁以下。如不能使用汉语学习者,可先安排学习汉语一年。学习专业的汉语要求一般为HSK4级以上。

申请材料:

①上海健康医学院外国留学生入学申请表

②护照复印件

③高中毕业证、成绩单、HSK证书

④身体健康证明

2、本科生(全英文授课)

具有高级中学毕业的学历,身体健康,年龄在16岁以上,35周岁以下。英语水平良好,能用英语进行日常的听、说、读、写等。

申请材料:

①上海健康医学院外国留学生入学申请表

②护照复印件

③高中毕业证、成绩单、托福或雅思成绩证明(优异者优先录取)

④身体健康证明

(二)、非学历生申请条件

汉语进修生

身体健康,年龄在16岁以上,45岁以下。

申请材料:

①上海健康医学院外国留学生入学申请表

②护照复印件

③身体健康证明

注:提供的相关学历证书和成绩单的复印件必须为中文或英文翻译件。

(三)、学习期限

本科生:4年,临床医学专业5年

长期汉语进修生:三个月、六个月、一年至两年

(四)、申请时间

本科生:申请截止日期为当年6月30日

语言生:春季申请至当年1月15日前,秋季申请至当年7月底前

外国留学生报到注册流程

一、注册材料准备

被我校录取的外国留学生需注意以下材料是否齐全:

1)选择住校外的同学,请及时去就近派出所办理“境外人员临时住宿登记单”,并在报到时交验给留学生管理办公室(周祝公路279号6号楼206室);申请住学校宿舍的同学,办理完相关入住手续后,由学校出具相关介绍信去属地派出所办理境外人员临时住宿登记。

2)从外地或国外来上海的学生,必须在上海重新进行体检,请自行去“上海国际旅行卫生保健中心”网站预约体检(http://www.sithc.com),详情可咨询留学生办公室老师。

  

二、注册报到流程一:缴费及签证办理等事项

1)新生入学,到上海健康医学院国际合作与交流处留学生管理办公室办理报到手续。报到时须交验护照、录取通知书等相关材料。

2)自费生在留学生办公室领取《留学生缴费收款通知》,到校财务处缴纳报名费、学费、保险费(规定详见附件)、住宿费及其他有关费用。

3)学历生(自费生须出示学费缴费凭据)到留学生管理办公室领取各类报到材料(如办理居留许可介绍信和JW202表第三联),办理相关手续,注册完毕。

三、注册报到流程二:教学安排

在完成第一步注册后,请前往各自学院的负责老师办公室安排办理注册(课程安排,购买教材,住宿安排等)。

附件:

外国留学生购买保险的规定

第一条为适应来华留学事业快速发展的需要,保障外国留学生的合法权益,完善处理突发事件应急机制,优化留学环境,教育部国际司于2007年制定并下发了《高等学校要求外国留学生购买保险暂行规定》(教外司来[2007]1078号),根据文件精神,结合本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凡在我校学习一学期以上(含一学期)的外国留学生,学习期间必须购买学校指定的外国留学生团体综合保险。
第三条购买学校指定的外国留学生团体综合保险的留学生应在缴纳学费的同时缴纳相应学期的保险费用。

第四条上海市政府奖学金生、校际交流生,凡奖学金条款中含有提供医疗保险内容的,由学校统一办理购买外国留学生团体综合保险;无明确规定的,保险费用由学生本人承担。

第五条学校各院系、各单位在与海外院校或机构签署接受外国留学生的协议时,必须按照本办法第二条的规定,明确外国留学生的保险费用的承担方和支付方式。无明确规定的,保险费用由学生本人承担。

第六条鉴于中国平安保险公司已作为中国政府奖学金生“来华留学生综合保险”的受理保险公司,为了保证我校的留学生享受的保险保障标准一致,我校选择中国平安保险公司的“来华留学生综合保险”为我校指定外国留学生团体综合保险险种。
第七条凡涉及到“来华留学生综合保险”的具体事宜,根据中国平安保险公司的具体条款执行。

第八条凡拒付保险费(也不提供已在本国国内购买海外保险的凭证)的自费留学生,将失去在我校申请市政府奖学金的资格及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其本人自负。

第九条本规定自20209月1日起开始执行。

第十条学校授权国际教育学院留学生办公室对本规定进行解释。